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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离婚一方不见人怎么办理离婚手续
若离婚一方不见人,可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手续。首先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提交起诉状等相关材料。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对方送达诉讼文书,公告期一般为60日。在公告期届满后,若对方仍未出现,法院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。若判决准予离婚,判决书生效后,婚姻关系即解除。需注意的是,此过程可能较为漫长且存在一定风险,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,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。
二、离婚一方不见人能否通过法律公告离婚
离婚一方不见人可通过法律公告程序进行离婚。在诉讼离婚中,若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,法院会受理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,法院可以公告送达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,如一方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法院可以缺席判决。若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。不过要注意,需有证据证明对方下落不明等情况,比如由公安机关或村委会、居委会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离婚一方不见人如何走法律程序判离
若离婚时一方不见人,想通过法律程序判离,可按以下步骤:
首先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提交起诉状、结婚证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。法院受理后,会采用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文书。若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等均无法联系到对方,可进行公告送达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然后,若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法院可以缺席判决。但第一次起诉离婚,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法院通常不会判离。需在判决不准离婚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,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较大。
司法实践中,如存在重婚、家暴、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,调解无效,法院应准予离婚。
在面对离婚一方不见人的情况时,离婚手续的办理确实会让人感到棘手。除了文章中提到的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外,如果是协议离婚,不见人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,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。另外,如果失踪满两年,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,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