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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离婚之前拿走自己买的东西可以吗
1.离婚前拿走自己买的东西,关键在于判断物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若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且有证据证明,该物品属个人财产,可拿走。
2.若购买资金是夫妻共同财产,即便以一方名义购买,物品通常也是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前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拿走,易引发财产分割纠纷。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等分割。
3.为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和纠纷,建议在离婚时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,若协商不成,可通过法律途径,在法院主持下公平分割财产。
二、离婚前拿走个人出资购买物品是否合法
这要分情况判断。若该物品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,一般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前拿走通常合法,因为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,其对财产有独立处分权。
但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,即便只是一方出资,该物品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在离婚前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拿走,可能被认定为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。依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。所以这种情况下不合法。
三、离婚前私自拿走自己买的财物是否合法
这要视财物性质而定。若该财物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,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其所有权归购买方,离婚前私自拿走一般合法。因为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购买方对其有完全的处分权。
但如果财物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,即便由一方经手购买,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在离婚前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拿走,虽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盗窃等犯罪行为,但这种行为可能会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被法院认定为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财产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不分。